中央連發多道禁令,嚴禁公款吃喝,嚴控公務接待,公款吃喝風得到有效遏制。但由於財務制度尚待完善、部分官員“吃喝”心態難消等原因,頂風“吃喝”現象仍然存在,且手法愈加隱蔽。業內人士認為,管好政府部門“吃喝賬”,制度設計方面還需多些精細化考量,並充分發揮社會監督的作用。
  頂風公款吃喝頻亮“絕活”
  一年多來,中央及各地方均通報、查處、曝光了一批抗令違紀典型,公款吃喝風得到了比較有效的遏制。但“典型”的不斷“涌現”,也暴露出了公款消費的些許新苗頭,頂風吃喝的隱蔽手法越來越多。
  春節期間,《經濟參考報》記者暗訪了貴陽市箭道街和中華北路上的多家中高檔酒樓。九成以上的酒樓負責人表示,公款消費確實比以前少很多,但不是沒有,“公款消費在我們這兒很安全”。
  這個讓公款吃喝“無風險”的“護身符”就是發票。如果吃一頓花了2000元,可以根據客人需要,開具3張或4張發票,每張金額肯定在800元以下,每張對應的日期也不會一樣,客人按照發票上的日期按時取票即可。即使以後被查,客人盡可以“該時間段接待任務比較重、比較頻繁”為由搪塞了事。
  發票是財務收支的法定憑證、會計核算的原始依據,也是審計機關、稅務機關執法檢查的重要依據。本是監督工具,現在卻成為逃避監督的“護身神符”。
  除“分身術”外 ,發票還有“障眼法”。以修車費、住宿費等名義報銷大額吃喝費“吃輪胎”、“吃床腿”的大有人在。部分單位的財務賬目也是一筆只有“兩字一數”的“糊塗賬”:只有一個消費金額和名為“接待”的接待事由,接待對象和陪餐人員均無說明。
  從最近通報、曝光的案例來看,頂風吃喝的“絕活”還有很多:接待地點從高檔酒樓換到超豪華內部食堂或高檔私人會所;茅臺、五糧液變成定製“土酒”;酒管夠但你死活看不到裝酒的瓶子;鈔票古董這些禮品界的傳統“土豪”逐漸被價值數萬的電子禮品卡取代;在賬單簽上某企業老總“大號”即可縱享高爾夫這樣的“貴族運 動 ” ; “筵席”將盡總有企業“朋友”來“趕場”並“搶著”買單……
  財務報賬存漏洞
  公款吃喝為何“令不行、禁難止”?這些“怪招”“絕活”又是怎樣煉成的?帶著這些問題,記者採訪了部分黨政幹部和專家學者。
  華中科技大學社會學系副教授曹志剛認為,公款吃喝現象產生的根源在於現行政府資源分佈體系是“向上依附型”的,政策、資金、項目大多是從上向下安排分配的。“雖有分配的條件依據,但具體操作仍帶有主觀性。這給下麵留下了‘向上’爭取的‘空間’和‘希望’,公款‘公關’也就‘順理成章’出現了。”曹志剛說,“這樣的‘公關’很多時候並不是為了個人私利。”
  隨著中央和地方多項禁令和制度的出台,對公款吃喝和公務接待的規定更具體也更嚴格。“這是好事兒,但有些規定不能全國各地均是一個‘模子’。”曹志剛認為,類似 於接待標準和消費上限的規定,各地應有所差異。“一桌800元的標準在西部地區可能還行,但在東部地區可能要1000元以上。超過報銷限額,只能通過‘分身’發票或‘障眼法’在財務矇混過關了”。
  在武漢市某紀委部門工作了4年的小章說,目前各類財務報賬制度從程序上看,都較為嚴密,但從實際操作上來看,均難以得到完全執行,問題的關鍵在於對於各單位一把手的權力難以形成有效的監督和制約,“ 一支筆”現象依然存在。事後追責機制和相關行政法規不健全,對公款吃喝問題停留在黨內處分上,沒有實質性的行政法規對其予以規範和調整。
  記者在採訪中還發現部分官員還存在“連吃點喝點都不行,還叫官嗎?”、“只要不拿,吃點喝點問題不大”等老舊觀念。四川某市環保局機關黨總支書記老陳稱,這樣的觀念不僅在部分“老字輩”幹部中存在,新進的80後、90後公務員中也有。“千辛萬苦考進公務員隊伍,既為奔一個好前程,也盼過上‘體面’的生活”。
  制度設計應“精細化”
  業界人士表示,有效打擊各種“絕活”“怪招”、走出公款吃喝屢禁不止怪圈,可從四個方面著手。
  一是資金、政策等資源的分配應該更加透明化、程序化和制度化。只要符合相關規定和條件,就可以獲得上級資金,就能拉到項目,政府部門之間的“公關”自然也就少了。
  二是在出台公務接待標準和報銷上限等規定時不宜全國“ 一口價”,應結合各地的消費水平多一些精細化考量。 曹正剛 建議,可考慮以各地上年度平均消費水平為基準設立公務接待標準的計算繫數,消費水平偏高的地區消費額度應該略高於其他地區 。 他說,“既保持對正常公務接待標準的控制,也使“禁令”更人性化,實施起來的阻力可能會小一些。”
  三是要完善責任追查機制。老陳認為現在的報銷程序和制度是比較完善的,關鍵是執行上出了問題,基層的財務由一 把手一支筆決定,缺乏有力的監督。應該實現財權、人權分立,一把手只管大局工作,財權和人事權有專門的副局長管理, 建立決策的聯動機制。
  據瞭解,針對入賬腐敗福建省南平市採用“發票倒查”的辦法,各單位須對被抽查到的每一筆消費作出包括接待事由、接待對象、配餐人員等,甚至連菜單、酒水單也被要求提供複印件。
  四是充分發揮社會監督的作用。小章認為要真正管好政府的“吃喝賬”,在進一步出台和強化各類黨員幹部監督的文件和法律法規、完善和落實目前的報賬制度基礎上,要實行各級財政預算和花銷向 社會公開,引入第三方監督力量。
  “政府自身管不好、不好管的問題,交給全社會來管”,小章認為,政府要敢於、善於引導全社會民眾對公款吃喝問題進行有效的監督,對於舉報和曝光此類問題的公民給予保護和獎勵。
 
(編輯:SN091)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yj93yjfhll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