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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江商報消息 本報訊(記者 羅婷 通訊員 金頌)清明將至,昨日省紀委發出通知要求,嚴禁清明節期間公車私用。
通知要求,嚴禁違規使用公車進行私人掃墓、游玩等活動;嚴禁利用職務之便向下屬和其他單位借用公車進行上述活動。清明節期間,除工作需要外,公車一律封存停用。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紀委和省直各單位紀檢組(紀委)要將清明期間的監督檢查和處理情況報省紀委黨風政風監督室,省紀委將一律點名道姓公開曝光,舉報電話:027—12388。 (原標題:清明期間 省紀委要求嚴禁公車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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